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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
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介绍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的形成、发展、内涵,基本原则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基本原则对红十字运动的作用和意义。
  红十字运动的强大生命力,蕴藏于它对人类不存歧见的人道思想。这个思想主要体现在它所奉行的基本原则之中。 现行的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即:人道、公正、中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是在1965年召开的第20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上正式通过的。这七项原则既是本运动全部组成机构所必须遵守的特定的准则,也是本运动的各种行为的标准和规范。它是红十字会与其他人道组织不同的本质体现。
一、基本原则的形成
  基本原则是以亨利·杜南在《索尔弗利诺回忆录》中所提出的基本理念为基础,随着运动的实践和发展逐步形成的。形成的过程大致如下:
  1875年,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5位委员之一的莫瓦尼埃提出了四项工作原则:深谋远虑、休戚与共、集中统一、一视同仁。1921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修订章程,确定以“公正”,“对政治、宗教、经济的独立”,“运动的普遍性”,“各成员的平等”等四项为基本原则。
  1946年,红十字会协会理事会第19次会议通过一项声明批准了这四项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增加十三项原则,成为十七项原则。后来,不少人士以这些原则为主题撰写了一系列文章进行探讨。1955年,吉恩·匹克戴写了一本专著《红十字的原则》,分析和界定本运动在处事上应依循写的各种准则,他把上述十七项原则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七面,即:人道、平等、适当、公正、中立、独立、普遍,为本运动存在的原因和行动的准则。第二类十项,即:无私、免费服务、志愿服务、国家辅助、自主权、利众主义、各国红十字会平等、团结一致、休戚与共、深谋远虑,为本运动的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
  1965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将匹克戴所研究的原则浓缩为现行的七项原则,作为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提交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第20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通过。
  1986年,在日内瓦召开的第25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经过投票决定,把这七项原则纳入红十字运动章程和序言之中。
  这七项基本原则表明——本运动采取行动时要讲原则性。不过,它们首先表达的是对人类的深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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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详细名单请见《红十字要闻》栏目中《市红十字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情况》
日 期 姓 名 捐款数
2008.5.5 倪全德 5元
2008.5.5 陈凯先生 5元

2008.5.5

柏德昌先生 400元
2008.5.4 奇伟日用化学(天津)有限公司 2100元
2008.5.4 李先生 200元
2008.5.4 费德秋 50元
2008.5.4 张光尧先生 100元
2008.4.29 阎溢洲全家 1000元
2008.4.29 魏山先生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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