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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小知识
公民如何参加献血?
  公民可以参加由单位(包括街道、乡村、学校)组织的献血;也可自行到辖区献血办公室登记献血,或者自行到血站或流动采血车上献血,公民在献血前要进行体格检查和如实填写健康咨询表。
我国公民参加献血的年龄规定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18-55周岁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关于献血的年龄规定,世界各国规定不一致,我国各省、市的规定也有一些差别。《献血法》的规定是根据我国公民的身体素质和满足用血的需要等因素来确立的。18周岁的我国法定的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无偿献血是公民的自愿行为,需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人来决定,献血法规定18周岁为无偿献血的最低年龄,与我国其他法律规定一致。考虑到我国公民的体质状况和各地的作法,法律规定55周岁为无偿献血的终止年龄。但法律规定的终止献血年龄,只是法律上的一般规定,并不是超过终止年龄的不允许献血。
哪些人可以参加献血?
  1998年9月,卫生部第2号令《血站管理办法(暂行)》中,对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规定如下: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或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差:≥30mmHg。
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腊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公民可以献血。
哪些人不能参加献血?
1、性病、麻疯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症、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病症、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 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钓虫病、囊虫病及肺吸 虫病、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切除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9、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它疾病患者。
 
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详细名单请见《红十字要闻》栏目中《市红十字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情况》
日 期 姓 名 捐款数
2008.5.5 倪全德 5元
2008.5.5 陈凯先生 5元

2008.5.5

柏德昌先生 400元
2008.5.4 奇伟日用化学(天津)有限公司 2100元
2008.5.4 李先生 200元
2008.5.4 费德秋 50元
2008.5.4 张光尧先生 100元
2008.4.29 阎溢洲全家 1000元
2008.4.29 魏山先生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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